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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2021-07-02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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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每个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很多的意外导致受伤,受伤之后是需要及时的进行鉴定的,而鉴定也是有几种不同的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下面就有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2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三、工伤认定去哪里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该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交给相应部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两者鉴定的时间、鉴定的机关、鉴定的目的和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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