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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2021-05-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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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员工一不小心就会在工作中受伤。依据相关的规定,员工受了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标准依据,那么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颁发的?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将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工伤鉴定书是社保基金中心根据有资质的医院开出的伤残证明来评审出具的,可以先到本市社保基金中心工伤鉴定的地方领取表格,一式三份(有的地方要四份)经填写后盖公司章,到有资质的医院去做工伤鉴定,领取表格时可同时咨询哪些医院可做工伤,医院在开出鉴定后,在拿到社保基金中心工伤鉴定处等待鉴定结果即可,一般三十天后可以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

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四)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六)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七)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颁发的等相关法律知识。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标准依据,工伤鉴定的结论书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之后员工就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确定赔偿的金额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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