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上海新规:来沪人员工伤享受“市民待遇”

2019-01-19 09: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开始,上海已实行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外来从业人员也可与上海市民同样享受工伤保险。记者了解到

  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开始,上海已实行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外来从业人员也可与上海市民同样享受工伤保险。

  记者了解到,2002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实施时,《工伤保险办法》还未出台,而综合保险办法率先建立了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这次修改实施细则,实现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与上海市劳动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接轨,最高一级待遇标准从原来的44.6万元调整到78.9万元。同时,针对外来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支付方式上实行一次性支付。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164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