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工伤待遇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1-19 08:44
导读: 青岛劳动工伤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所谓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是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工伤患者就诊、治疗、辅助器具管理,以及费用给付乃至争议处理办法等事项进行协商后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服务协议是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工伤医疗服务资格的重要前提。

  单位给职工办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773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工伤待遇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争议法问题
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工伤待遇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