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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走医保单位还要报销吗

2021-05-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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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科技的发达,现代的工厂越来越机械化,工厂的效率提高了很多,但是劳动者很容易受伤。按照法律的规定,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我们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会产生这么一个疑问:工伤走医保单位还要报销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将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走医保单位还要报销吗

  进行了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工伤报销。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走医保单位还要报销吗

  二、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的步骤。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三、申请工伤赔偿的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走医保单位还要报销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劳动者入院治疗,医药费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应把相关的部分扣除,否则违反了医疗保险办法,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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