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目前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以下简称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和我省广大移民的意愿,省政府决定在我省移民人数核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为切实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及时把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
二、搞好试点,分批实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要先搞试点,再分批实施。2007年4月,由省政府移民办、省财政厅和平顶山市政府指导,平顶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