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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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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9:38
导读: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劳动保障局、物价局《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劳动保障局、物价局《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起机构合理、人员精干、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

  (二)改革任务。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三)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规范投资管理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

  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立足水利行业实际,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型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改革的对象为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管理权限。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由市区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对城镇、交通干线、工矿、学校、人口集中区安全有影响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受益市区、镇政府负责管理;受益和影响范围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原则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对堤防、灌溉渠系工程可采取国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受益区选聘农民管护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责、权、利,规范群管人员的管护行为,降低运行成本。

  2.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消除险情隐患。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和人事管理职责,并负责组织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年度检查、人员培训等工作。水管单位具体负责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要建立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所管理工程的度汛方案、灌溉制度和维护方案,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责任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因人为因素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单位(包括股份制、独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水利工程因人为因素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及其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4.改革经营权。中型以上各类水利工程,在确保防洪与灌溉用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工程自身安全和山东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东升(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宋林继(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言报(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王笑丰(市发改委副主任)

  于荣范(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治胜(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委办副主任)

  崔锡壮(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春雨(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桂新(市水利局总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刘桂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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