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力争我市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如期完成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缓解我市干旱缺水状况、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在三年内完成所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我省提出要用二年时间率先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目前我市尚有病险水库54座,1—10万立方米病险山塘637座。根据《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要在2009年前完成4座中型水库、30座小型水库和一大批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任务;到2012年完成全部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除险加固任务十分艰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确浙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