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试论网络广告法律制度的完善

2019-01-06 03: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广告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广告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论文关键词:网络广告法律规制完善论文摘要:由于网络广告具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是否应由广告法进行调整,在国内尚找不到法律依据,加上多种因素的制约,网络广告法
论文关键词:网络广告 法律规制 完善
  论文摘要:由于网络广告具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是否应由广告法进行调整,在国内尚找不到法律依据,加上多种因素的制约,网络广告法律问题纷纷出现。为了对网络广告进行全方位的规制,在对网络广告进行研究的基拙上,提出如下完善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制度设想。
  1拓宽广户告法的适用范围
1.1以司法解释扩大广告法的适用范围。网络广告管理的根本手段是法律手段,要用法律手段对广告进于剥周整,其前提是将网络广告纳人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在我国《广告法冲喊性较高,但仅调整商业广告。幻‘告管理条例》比较全面,但没有明确广告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训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及其后相继制定和颁行的一些部门规章,为计算机网络管理捌共了一些法祠址的依据。但是,“法无禁止不为罪”、“法无禁止不为错”,这些规定都没有对网络广告进行规定,造成了“网络广告的发布、制作、审查监督和管理手段缺乏可操作的规章告法第2条明确规起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贺男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1.2确立网络广告市场准人制度。制定全国统一实施的《网络广告管理条例》,确立网络广告经营者的市场准人制度。只有领取犷告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网络广告业务。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立法。从地方性法规来看,引匕京市网络广告管理创7办法》对此作了规范。第5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的应当那匕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取得犷告经营许可证》后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但其规定不细、效力等级也低、适用范围较小,影响不大。
2保障网络服务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21谨慎认定网络广告服务中介的责任。ISP(互联网接人服务商),ICP(互联网内6f务商)是网给运行与管理的重要环节,离开了ISP,ICP,政府就无法对网络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在加强制定网络广告法规的同时,也应注重保障ISP,ICP等网络服务中介的健康发展。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类是网站自身进行网上销售或者贺拱服务,成为交易的一方主体,比如网上商城;一类是网站(网络服务商)提供综合性或者行业性的虚拟交易空间,会员或者客户通过其进行交易,这种网站一般被称为交易平台,比如易趣网、阿里巴巴等。前一种情况下,网站相当于传统的卖家,其承担的义务在传统法律框架下基本能够解决。
2.2合理使用避歹滩规则。国际公认的遗歹幼巷规则是指对提供信息定位服务的ISP,包括搜索引擎服务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使用避风港,不承担侵权责任。使用避乒赚巷规则,必须区分以下两类性质的行为:第一类性质的行为是指普通搜索,获得服务商随机产生的搜索结果的行为。比如,在Google或百度首页的搜索框内输入一个关键词,搜索引擎根据自身所依赖的搜索技术,搜出很多网站或者有链接的文件。第二类性质的行为是指除了普通搜索模式外,对系统自动搜出的链接人为地加以组合、归类、排列和系统化。比如设置流行歌手列表或流行歌曲排行榜,用户可以轻而易举断百过这种绍重高度组合、归类、抖杯和系统化的栏目,找到心仪的歌手及其歌曲。
3确定网犷告司法管辖权
网络广告的监督管理是全世夕耗共同面临的课题。按传统的法律理论,管辖权主要是指一国的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原则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等四大类月酬究的司法管辖理论是以地域、当事人的国籍或当事人的意志为基础的。我国民事公法第29条对傲形毅件的管辖是这么规定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城且是在网络广告的侵权行为中,由于侵权人的身份往由佳以确定,因此对侵权人管辖的确认仍然比较困难。
网络广告案件司法管辖权确定的难点。网络的跨地域性使得传统管辖权获得的基本联结点变得难以确认。属地原则是传统的管辖理论的最基本联结点,犯罪地是指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的发生地。在涉及网络犯罪中确佳度加大,关于叨隧些地点可以认为是行为地、犯罪地,成为最大的争论点。对于操作计算机的地点,可以认为是行为的地点。对于网络数据的传输所通过、到达的节点(中途经过的路游器和目标计算机)和数据放在网络上由他人自由下载的浏览数据网页地等地点,可否认为是犯罪地点还有争论。保护原则,在网络中也变得不好确定。网络的任何行为都有全球性,保护原则是否可以针对所有这些行为还有待考虑。网络行为的全球性使得针对网络的犯罪大多数都是对于全球的侵害(例如计算机病毒),作为对于全球都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是否可以适用普遍管辖,各国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在审判管辖中,犯罪地同样是最重要的因素,由于犯罪地的不确定性,也会带来管辖上的不便。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studa.net

[1] [2] [下一页] [尾页]

广告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14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广告法律师团,我在广告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