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范统一各地广告审查专用章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12-27 15:13
导读: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变化,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已全部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各地原有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已不适合现有工作需要,而且部分地区使用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存在名...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变化,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已全部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各地原有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已不适合现有工作需要,而且部分地区使用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存在名称、规格和形状不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审查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总局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使用新的广告审查专用章,原广告审查专用章同时废止。新的广告审查专用章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

  新的广告审查专用章直径为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为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名称,后段自左而右横排为广告审查专用章字样(式样见附件)。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广告审查专用章的管理,认真履行广告审查职责,依法严格审查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

  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地使用原广告审查专用章签发的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广告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99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广告法律师团,我在广告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范统一各地广告审查专用章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广告法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范统一各地广告审查专用章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