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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块违法户外广告15天内必须自拆

2014-11-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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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天,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外通报了一批广州市内28个违法户外广告名单,包括正佳广场在内,多个户外广告被城管指为违法设置。城管执法部门称,违法者若15天内不自拆,将采取强制措施。媒体尝试联系...

  昨天,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外通报了一批广州市内28个违法户外广告名单,包括正佳广场在内,多个户外广告被城管指为违法设置。城管执法部门称,违法者若15天内不自拆,将采取强制措施。媒体尝试联系部分被指违法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发现有人浑然不知被指违法,还在以高价出租广告位。

  城管通报

  28个户外广告

  违法设置 必须拆

  城管执法部门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全市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分期分批进行整治,并对一批重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予以公告拆除。下列户外广告,为第一批未经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法设置的28宗户外广告。“当事人(设置者)从公告之日起15天内,须自行拆除所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建(构)筑物,逾期未拆的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工作的广告企业和业主(单位)及个人,将告知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督促拆除或限制当事人参与户外广告经营。”

  今后所有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通报名单,均会在城管执法局官网发布。

  去年68块违法广告

  至今还有5块未拆

  拆不动

  媒体发现,这并非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第一次官方通报成批次的违法户外广告名单。在2013年,城管委便利用相同方式,公示了68块违法户外广告。当时,城管部门同样要求“15天内不自拆则强拆”,但15天后除部分自拆外,城管执法部门并没有立即进行强拆行动,当时城管执法部门回应,“15天后强拆,系15天后进入强拆程序之意”,该回应曾一度引发舆论讨论。截至今年8月,去年通报违法的68块户外广告,仍有5块没拆。

  对于仍有大量违法户外广告拆不动,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曾坦言难度难点多,“像LED等科技含量高、占地较大的违法户外广告,拆除起来确实困难,以前我们在天河拆过,没有十天半个月拆不完。”吕志任还坦言,部分违法户外广告,还因产权所有者自认其管辖范围高于广州市一级管辖,公然不配合广州市组织的执法行动。

  对此,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昨天称,今年通报的28块被指违法的户外广告,其判定准则为2014年新出现,以及被市民投诉较多严重违法的户外广告。市一级城管执法部门将要求区级城管执法部门动员被通报违法者接受自拆,劝喻无效后将采取行动。

  有被通报者仍在招租 不知拆

  媒体发现,被通报违法的户外广告设置经营者不知自己已违法,目前仍在对广告招租。

  天河路正佳广场,其北面外立面两块户外广告及东南面楼顶一块户外广告被通报违法(见左图)。媒体昨天在现场看到,北面两块广告,其中一块被喷上非商业图画,一块的上半部分被一厕卫产品承租,下半部分则设为广州市公安消防局的公益广告;其东南面楼顶户外广告,目前没任何内容。其中一块户外广告,上面印有招租电话。媒体拨通电话后,接电话者声称其为“正佳广告公司”职员,该公司为正佳广场负责广告经营的公司,户外广告为该公司设置。

  媒体以顾客身份询问承租价格,职员称目前北面喷上非商业图画的广告位正在招租中,一年发布费250万元,“这个是打了八五折的价格。”媒体询问,“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广告今天被城管通报违法要强拆?”,该职员表示从没听闻,并表示“现在承租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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