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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玩命”派发 市民可举报

2014-11-1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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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媒体调查,《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发布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十字...

  据媒体调查,《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发布印刷品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社会生产及人民生活。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十字路口、交通繁忙路段,显然不是市政府或职能部门同意发布广告的场所。那穿行其间派发广告,算不算妨碍公共秩序和人民生活?如果算,该谁管?

  11日,媒体也从太原市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针对房地产广告市场涌现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太原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的安排部署,多年来一直积极行动,发布《房地产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警示公告》,提醒各房地产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禁止利用房地产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对全市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房地产广告法律法规及省工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通告》。对辖区内的房地产项目及房地产广告及时予以统计、登记。对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售楼部,一律不准其发布房地产广告。各分局、各工商所适时巡查广告监管重点区域,跟踪监测经常发布违法广告的房地产企业,一旦发现其有违法行为立即予以查处。也就是说,太原市工商部门负责对非法印刷品广告印制企业、发布非法印刷品广告企业进行查处。但主要是针对那些五证不全或者是不实吹嘘或承诺,夸大地产广告效果的违规广告。

  媒体从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的打击治理力度,目前太原市也已由多部门联合执法。据了解,此次督查情况将纳入城乡清洁工程的考核中。市环卫部门将负责群众举报奖金兑现,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对各区小广告治理实施监督、考核;太原市公安部门负责对涉赌、涉黄、涉毒、私刻公章、伪造票证、非法集资、放贷等一系列金融诈骗、非法行医、非法收售药品等非法小广告及制作窝点依法立案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此外,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在行车道、路口散发非法小广告人员实施清理;太原市工商部门负责对非法印刷品广告印制企业、发布非法印刷品广告企业进行查处。

  此对,对印制、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非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向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12319)举报。举报经公安部门核查属实,每次奖励举报人200元。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负责非法小广告举报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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