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全面禁止,还是广泛禁止烟草广告?

2014-11-05 09: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广告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广告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时,关于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引起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同志的热议。对于烟草广告,许多同志表示,草案应该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姒XX...

  在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时,关于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引起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同志的热议。对于烟草广告, 许多同志表示,草案应该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姒XX在发言时说,“我国宪法提出要‘保护人民健康’这样一种原则。香烟有害健康已是公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每一个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我国2005 年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8 年生效,所以,烟草广告就不应该再允许做了。修订草案应‘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要非常清楚地表达,没有必要遮遮掩掩地再允许做烟草广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XX表示,广告法修订草案对烟草广告的规定虽然作了较好修改,但是没有全面禁止发布烟草广告。草案要体现“禁止为烟草做广告”的立法原则和指导思想,而不是去教烟草企业怎么做广告。可以仿照草案关于“麻醉药品”广告的有关规定,直接写明烟草企业一律不得做广告,不用兜圈子,不用花那么多篇幅去列明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体和场所。如果草案要规范烟草的包装和标签,那就直接写明白。进一步讲,我国已经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要把条约的有关规定引入广告法,特别是公约关于烟草包装、标签上的健康警示语和信息不少于可见部分30%的规定。

  任XX说,现在不仅仅要禁止烟草本身的广告,还要明确规定不得宣传烟草企业的名称和商标。以前有个电视广告,叫“鹤舞白沙,我心飞翔”;再早还有电视广告只宣传“万宝路”(marlboro)、“健”牌(kent)。这些广告词语和画面都很美,都没有出现“烟”的字样,没有宣传烟草本身,但谁都知道它们是烟草的商标,知道它们在宣传什么,要干什么,这种宣传烟草企业名称和商标的行为也同样要禁止,而且要在法律中明确禁止。他认为,不仅要禁止烟草企业做广告的行为,而且要禁止其促销、赞助等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烟草企业向公众宣传其商标、商标和名称的行为,不要给烟草企业做广告留“后门”。

  与姒XX、任XX一样,为数不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在审议发言时,纷纷建议修改后的广告法应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 并要求将批准发布烟草广告的权限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升到省级,以及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增加对烟草广告的处罚内容。

  广告法修订草案初审之后,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社会舆论也非常关注烟草广告规定。2014 年9 月11 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北京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充分肯定了广告法修订草案所取的进步,同时提出“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建议。

  不过,是否应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尚未达成共识, 还存在争议。有意见认为,全面履行公约是我国的义务,但应当以公约内容和我国加入时的立场为准。公约关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一条中使用的是“广泛禁止”,而非“全面禁止”,并且177 个缔约方中,尚无一个缔约方实现全面禁止,多数采取广泛禁止。我国在加入公约时的立场是有条件、有限度的控烟,“广泛禁止”也是艰苦谈判的结果。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对烟草广告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不仅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也有利于打击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保护民族卷烟品牌。

广告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51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广告法律师团,我在广告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