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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词夸大月薪 女工一怒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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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20:21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芝麻吹成西瓜,是时下一些商家在做广告时热衷使用的伎俩。而北京瑞达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却为此尝到了“苦头”。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中国法院网讯 芝麻吹成西瓜,是时下一些商家在做广告时热衷使用的伎俩。而北京瑞达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却为此尝到了“苦头”。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除该公司与李女士签订的加工合同,退还李女士三千元押金。
2003年7月13日,北京瑞达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报纸上刊登“急招加工户”的广告,称“无需任何基础,免费培训,带料加工,手工费10—160元,月薪可达800—1500元”。李女士看到广告后找到该公司。双方于8月1日签订了1年的珠饰脸谱《加工合同》,并约定由公司提供材料、图纸及技术;合同签订后,公司教李女士技术直至其学会;李女士在当日交付周转押金,合格产品累计400件后予以返还;现金结算,批交批结,批领批清。李女士若在合同期内以种种借口单方解除合同,周转押金不退,并应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2004年2月,李女士起诉至法院称,经过3个月的加工,她发现瑞达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常借口质量不合格拒收成品,使自己月收入达不到百元。她认为该公司保证的月薪纯属欺骗,因此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自己所交的3000元押金,赔偿3个月的误工损失6000元,双方合同不再履行。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李女士误信瑞达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含有夸大言辞的招聘广告,签订《加工合同》,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现其请求法院判令双方不再履行该合同,于法有据。被告公司因该合同取得的押金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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