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避税筹划 利用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的营业税避税筹划 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因为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对未按不同税目的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缴或业税。 3. 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和推广,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缴营业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可免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