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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电子信用证业务

2014-07-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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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子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已在全球国际贸易结算中蓬勃开展,目前,电子信用证业务的主体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类,即各类商业银行和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各类商业银行系统主导的电子信用证业务这类业务的一般程...

  电子信用证业务的实践已在全球国际贸易结算中蓬勃开展,目前,电子信用证业务的主体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类,即各类商业银行和一些电子商务公司。

  各类商业银行系统主导的电子信用证业务

  这类业务的一般程序与传统的信用证使用程序类似,主要差别在于整个程序的电子化。也就是说,买卖双方的业务谈判、订单、买卖合同的签署等,一般先通过网络EDI系统,结算时由进口商通过网络将电子开证申请书递交开证行,开证行据客户核定的授信额度,按申请书内容,向出口商(即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通过银行内部作业系统与外部网络系统的接口,将信用证发送给出口商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即通知行)。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电子信用证转发到出口商的电子邮箱。出口商用EDI系统自动审核信用证后,再由EDI系统自动生成全套单据并通过通信网络传送至运输、保险、海关及商检机构等有关部门,并要求这些机构根据信用证的内容和实际货物的情况出具诸如发票、提单、保险单等电子单据。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装运货物以后,备齐各类电子单据,开出电子汇票,通过通信网络提示议付行付款。议付行 EDI系统按照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将货款垫付给出口商,将电子汇票、货运单据通过电子邮件转发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进口商付款后,开证行将各类电子单据转发给进口商,进口商再将电子单据通过网络转发承运商换取货物。

  在我国,招商银行网上信用证业务在国内金融界处于领先地位,其网上信用证仅针对电子商务市场上交易的会员企业,提供统一的接口与招行连接。在电子商务市场上成交的合同,买方可以即刻申请开证,经招行审核符合开证要求的由招行即刻开证,买卖双方可以在信用证开出的同时通过企业银行系统得到信息,从而启动合同的执行。单证的提交和审核仍在银行柜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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