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1-09 15:03
导读: 在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均由国际商会制定,主要有:(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3)《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4

  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国际惯例国际习惯和国际通例的总称,世界通行的做法,在效力上是任意性的准强制性的混合,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国际惯例可以分国际外交惯例和国际商业(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均由国际商会制定,主要有: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

  (3)《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

  (4)《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1994 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

  (5)《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1992年)。

  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渊源。上述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均得到普遍遵守,是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必须熟知的重要内容。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70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际贸易律师团,我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国际贸易问题
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