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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标准语言”

2012-12-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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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此次我国首次提出修订相关条款并获通过,显示出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话语权的提升,也标志着我国海关从《协调制度》运用者向协调制度体系的建设者迈出了重要一步。

  日前从海关总署关税司获悉,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次修订中,“机场用登机桥”、“普洱茶”、“百合花”等我国具有竞争优势和贸易特色的产品成功列入,这是二十年来我国提出的修订条款首次获得通过。

  据了解,《协调制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WC O )主持制定的商品分类目录体系,是顺应国际贸易实践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国际公约性质的商品分类标准,被称为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崔鑫生表示,《协调制度》平均每4至5年会大修订一次,之前一直是欧美发达国家主导修订过程,此次我国首次提出修订相关条款并获通过,显示出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话语权的提升,也标志着我国海关从《协调制度》运用者向协调制度体系的建设者迈出了重要一步。

  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宗慧民表示,有些产品在不同国家的海关确定的税号不同,这就使得企业无法预判在其他国家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贸易管制,进出口贸易需要哪些手续。举个例子,“机场用登机桥”增列子目条文,避免了各国对商品的误解,统一了归类。同时“机场用登机桥”的正确列目,还可以减少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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