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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对我产铝型材不征双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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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09:05
导读: 澳决定取消对该公司铝型材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由于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小于2%,补贴幅度不超过2%,因此决定取消对该公司铝型材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1000、76042100、76042900、76081000、 76082000、76101000、76109000。

  2010年8月30日,澳大利亚发布公告称,澳大利亚铝材生产商Capral铝业公司(Capral Limited)于2010年5月14日向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审查办公室递交了就取消对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铝挤压材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进行审查的申请,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审查办公室于2010年8月24日决定取消对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铝挤压材终止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决定,因此澳大利亚海关决定恢复对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铝挤压材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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