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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

2019-07-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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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选择不生育而去领养子女,而社会上现在也存在着一些现象:因为闪婚而闪离,因此也出现了很多的继子女。当然这种现象现在看来都无可厚非,那么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相同呢?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

  1、继承权

  (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一。

  (2)养子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养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亲生父母赠予财产的除外。

  2、法律关系的产生

  继子女的形成是婚姻关系。而养子女的形成是收养关系。

  3、与亲生父母的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可能是双重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既和继父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又和亲生父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重的;如果没有,则只和亲生父母保持单一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即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始终是单一的。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

  二、继子女与养子女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27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承法》第10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有继承权,且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形成了抚养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三、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一是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因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离婚或继父母死亡、或亲生父母死亡而解除;

  二是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离婚后是否解除,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都愿意保持父母子女关系则继续保持,反之则没有任何关系。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养父母和养子女都有依法要求解除收养的权利。

  以上就是“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全部内容,综上所诉,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希望找法网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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