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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成为法定监护人

2017-07-1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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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担任,也可以由多人担任。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法定监护人呢?怎样才能成为法定监护人呢?

  一、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

  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通则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二、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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