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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2019-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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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之前有新闻报道山东省某夫妇由于生育三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此新闻一出,许多人纷纷陷入茫然。“现在不是鼓励生育?为何还有社会抚养费?”这是大部分人的疑问。那么,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吗?这样合法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大家有帮助。

  一、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此外,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按期缴纳需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二、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社会抚养费如何办理?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三胎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因此三胎征收社会抚养费。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再作规定。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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