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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代孕方有抚养义务吗

2018-12-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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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虽然代孕协议在我国是违背公序良俗是违法的协议,可事实上在法律实践中应代孕子女产生的抚养问题纠纷并不少,因此大家对此有必要了解。那么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代孕方有抚养义务吗?接下来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代孕方有抚养义务吗

  (一)基因父母

  “基因父母”,即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也就是代孕下一代的基因提供人。

  (二)孕育母亲

  孕育母亲,即为代孕子女提供孕育条件的妇女。

  (三)养育母亲

  养育父母,顾名思义,是抚养代孕子女长大的人。

  (四)父亲的确定

  父亲的确定则是按照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推定的。这样的判断方法是基于传统时代孩子出生的唯一途径就是从受孕者(此时也是孩子的基因母亲)的子宫中出生的。

  抚养义务

  无论何种形式的代孕(包括代孕母亲提供卵子),代孕母亲与代孕子女间均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当然,这里指生父母子女关系),代孕母亲不因代孕这一法律事实而与代孕子女产生亲属关系。同时,代孕母亲如与该夫妻存在亲属关系,即决定了代孕母亲与代孕子女间的亲属关系,二者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依现行法律即可确定。至于代孕子女出生后,经协商,该子女的父母委托代孕母亲抚养该子女的,一切权利义务依委托合同确定。

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代孕方有抚养义务吗

  二、代孕妈妈违约,代孕所生的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

  人身关系不可转移和变更,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代孕者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

  首先,“借腹生子”是指借助别人的子宫,植入夫妻的受精卵,生下与自己和丈夫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被明令禁止的。虽然在刑法、民法等大法中对此没有规定,但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其次,尽管借腹生子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是对已经通过代孕生产的婴儿,其抚养权产生纠纷的,仍应得到处理。对于正常受孕并生产的婴儿来说,母子关系很明确,即分娩婴儿者为婴儿母亲。而对借腹生子的婴儿来说,谁才是婴儿的母亲,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提供受精卵的女性应为孩子的母亲,此类支持者认为,通过此种方式出生的婴儿与提供受精卵的夫妇存在着血缘关系,并存在着一定的遗传性。笔者认为,应将分娩者确定为婴儿的生母,因为婴儿从胚芽到最后的顺利出生,为其提供营养和生长温床的,十月怀胎,其艰辛和付出远远超出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

  第三,双方签订的代孕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另外,人身关系不可转移和变更,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

  综上,借腹生子,代孕者为小孩的生母,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

  三、代孕协议的合法性问题

  现实生活中代孕行为往往涉及到代孕协议,也就是学术术语上称的代孕合同,那么代孕合同的性质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多的争议,下面笔者将简要阐述代孕合同的性质是否具有合法性。

  首先,代孕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1条中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中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这里生育子女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基础。而代孕的双方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代孕行为是违背我国有关法律的,破坏我国的婚姻制度。

  再次,代孕协议的性质问题。一般进行代孕的情况下委托夫妇与代孕母亲会签订一份代孕协议,该协议是关于代孕行为的一致意思表示,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其内容包括很多方面,比如产前检查、人工流产以及同意在出生时放弃孩子亲权的条款,甚至还会有涉及金钱补偿等条款。代孕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代孕合同主体有限定,即代孕一方必须为女性。

  2、代孕合同的标的特殊。代孕合同的标的为代母提供身体利益和移转其对婴儿的亲权,求孕方则是支付金钱(或补偿或酬金)。

  3、代孕合同一般均涉及他人权利义务。在代孕合同中的第三人即为订立合同时尚未出生的婴儿,其权利义务即为代母对其的亲权将因代孕合同而移转于求孕方。

  在我国,合同的有效,应当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1)合同的主体适格,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约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从事各种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且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在我国合法生育的年龄也就是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的订立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有瑕疵的现象。

  (3)内容合法、确定、可能,即合同的内容不的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善良风俗,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等国家强制性禁止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秩序。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时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两条同时规定了公序良俗原则,可见公序良俗原则乃是国家民事领域的一项原则。任何民事行为都应当遵守该原则,,违反该原则的合同应为绝对无效。 综上,代孕合同的主体一般均为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合同时往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而代孕合同往往涉及补偿金钱的条款义务,然而,最为重要的是代孕合同之内容明显的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德,其内容不具有合法性,即使代孕合同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也不具有合法性,也不适用合同法来调整。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代孕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代孕方有抚养义务吗以及代孕妈妈违约,代孕所生的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还介绍了关于我国代孕协议的合法性问题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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