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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2019-08-0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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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双方的婚姻破裂,受伤害的还是孩子。所以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就是由找法网小编带来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因争取抚养权的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起诉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提供被告基本信息。

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1、要准备双方原先离婚的法律文书。

  2、要准备对方不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或能力。

  3、要证明你有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或能力。

  4、一般不能再要求重新分配原离婚协议已分割的财产,除非对方在隐瞒财产导致没有分配的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分配。

  5、变更抚养权一般不会涉及到财产的重新分配,提供证据证明需要变更的理由,变更抚养权要准备如对方抚养孩子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如自己抚养孩子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证据。

  6、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1、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2、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变更抚养权一般不会涉及到财产的重新分配,提供证据证明需要变更的理由。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后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公司法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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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想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向法院说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优越条件,最好说明孩子和对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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