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父母强行领回遗弃孩子被判赔偿

2019-11-30 17: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收养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收养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村民陈强在路边捡了个女孩,养育了近13年后,孩子的亲生父母却强行领走了孩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孩子的亲生父母赔偿孩子的养父2.7万余元。1994

村民陈强在路边捡了个女孩,养育了近13年后,孩子的亲生父母却强行领走了孩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孩子的亲生父母赔偿孩子的养父2.7万余元。 1994年初,小张和小李在非法同居期间生一女孩,将女孩遗弃在路边,陈强将孩子抱回家抚养,并为孩子上了户口。2006年11月,女孩的亲生父母得知自己女儿的下落后,在没有得到陈强的允许下将女孩强行接走。陈强遂将女儿的亲生父母诉至法院,索赔对孩子13年的抚养费4.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陈强将弃婴捡回家后,对其进行了长达13年的抚养教育。现孩子的亲生父母欲将孩子带回与自己生活,理应支付养父母13年来对小孩的抚养教育费用。为此,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原告抚养费及教育费27522元。 来源:新华社

收养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203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收养法律师团,我在收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