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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送养"新生儿 收养方私下交易可被追责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08-25 14:29
导读: 轻点鼠标、发送网帖,和收养方谈妥条件后即可将婴儿送走——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上海市公安局筛查200多条非法收送养婴儿的线索,经两个多月侦查后于今年2月集中行动,解救了10女4男共14名被非法送养的婴儿...

  轻点鼠标、发送网帖,和收养方谈妥条件后即可将婴儿送走——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上海市公安局筛查200多条非法收送养婴儿的线索,经两个多月侦查后于今年2月集中行动,解救了10女4男共14名被非法送养的婴儿,抓获19名收养人、5名送养人,取保候审11人。

  “我也是好心收养,为孩子办理出生证也是想让他今后升学、就业方便,不料触犯了法律。”在宝山区公安分局内,一名收养人泣不成声地对媒体说。由于正规收养条件严格、程序复杂,不少人冒着可能构成犯罪的风险进行民间收养。

  网上发帖“送养”新生儿

  “本人有一健康男婴,因经济条件有限无力抚养,求好心人收养。中介、骗子请绕道。”去年11月,宝山公安分局民警在网上发现了这样一则帖子。经调查,发帖人李某是1988年生人,江苏籍。今年2月,李某在周浦被抓获,对自己卖掉婴儿的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8月,李某的妻子产下一子;李某根据时间推算此婴儿并非自己亲生,便向妻子盘问。其妻承认,此前她和在网吧里认识的朋友发生关系以致怀孕。协商后,两人决定把孩子送掉。8月18日,自称来自江苏无锡的严姓夫妇和李某谈妥条件,支付3.5万元费用后将该名婴儿领走。

  在本次专项打击行动中,不少涉嫌犯罪者的情况和李某类似:孩子非拐卖而来,但因各种原因无法自己抚养,便通过网站、QQ群联系到收养方后将其送走,收取3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所谓营养费。

  1986年出生的女子卫某,于2013年9月在崇明一家医院产下一名男婴。由于此前已有一名非婚生“黑孩子”,如何处理这个新诞生的婴儿让她颇为头疼,因而住院期间多次抱怨此事。听者有心,一名护士正好有朋友因不孕想收养孩子,便从中牵线。“接上头”后,收养方支付了5万元营养费,将婴儿抱走。为给孩子报上户口,收养方还在网上购买了安徽六安一家医院开出的出生证,花费3500元。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取保候审。

  私下交易可被追究刑责

  “以送养之名行贩卖之实”的情况并不少见。此前,媒体查询到一个QQ群,其介绍栏中除了“收养”、“送养”等标签外,还有“创业”、“新兴行业”两个标签。浏览该群聊天记录可发现,群内成员对费用问题非常敏感:一旦有群内成员的聊天涉及收养费、补贴、营养费等,群里的智能值班程序便会发布“群里一律不谈补偿,补偿问题请私聊”的提醒。而一旦有收养人和送养人取得固定联系后,双方便会离开这个QQ群展开进一步私聊。送养者中,更多的是正在待产的孕妇。这些人会提前告知群内成员自己的待产期,以便孩子一生下来就交给“合适的人”抚养。

  民间收养看似满足了收送双方的利益,但其实属于违法,还会产生一系列后遗症。另外,部分收养人为解决孩子的“黑户口”问题而购买假出生证,更是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媒体了解到,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送养亲生子女,收取高额补偿金,涉嫌拐卖儿童罪,不仅要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可能涉嫌遗弃罪。收养方若明知孩子是被拐卖仍予收买,则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当然,之所以有那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也与我国较为严格的收养制度有一定关系。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但须符合三个条件之一: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目前在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排队登记收养的人有很多,但通过正规途径成功收养的案例很少。不少人为贪图方便,就选择以“私下交易”的方式收送婴儿。

  监管民间送养需多方协调

  “收养孩子的时候给点营养费、补助费我觉得很正常,没想到可能犯罪。”60岁的沈阿婆神容憔悴地告诉媒体。她是卫某的婆婆,因直接参与收养过程,目前已被宝山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和沈阿婆一样,觉得自己无辜的民间收养者不在少数。事实上,我国法律也给民间收养开了一道“口子”。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确实没有抚养能力而需将婴儿送养,收取适当金额的补助费、营养费,不算犯罪。但如何才能判断何种金额“适当”,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媒体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在民间收养过程中,送养方开出“4万元营养费”的价格,而收养方觉得“4”字不吉利,竟主动加价到5万元。

  除了上述问题外,案件被查获后,婴儿的去向也是个问题。如果将婴儿交还给送养方,无异于给了其第二次牟利的机会。目前的通常做法是,1岁以上的可留在原收养方家中寄养,1岁以下的婴儿一般会被送至福利院。然而,要把婴儿从收养方家中拿走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很疼爱孩子,早已将领回来的孩子当作亲生骨肉!”沈阿婆告诉媒体。可见,如何更好地解决收养、送养过程中的诸多问题,需要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共同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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