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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维权 司法援助来帮忙

2014-11-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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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赡养老人怎能行?近日,宜宾市南溪区AA镇的老杨夫妻在司法所的帮助下,通过办理法律援助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不孝子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杨某夫妻二人是...

  不赡养老人怎能行?近日,宜宾南溪区AA镇的老杨夫妻在司法所的帮助下,通过办理法律援助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不孝子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

  杨某夫妻二人是AA镇BB村的村民,现已年过七旬,膝下共两儿两女,均已成家,儿子老大和老四在BB村居住,女儿老二和老三出嫁到外地。1997年,老杨一家分家时全家商定由大儿子杨甲负责老杨日常赡养,母亲郑某由小儿子杨乙负责日常赡养,女儿老二老三因出嫁外地,则不定期回家履行赡养义务。经过了3年的共同生活,老杨和大儿子杨甲及大儿媳常因生活琐事不和,2000年便来到了小儿子杨乙处生活,夫妻二人实际便由杨乙负责日常照顾和赡养,至今已有14年,在此期间,女儿老二老三不定期回家看望赡养二老,而大儿子杨甲一直怠于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随着二老的年岁增长,病痛增多,加上物价上涨和小儿子杨乙经济压力较大,老杨夫妻二人多次要求大儿子杨甲承担赡养责任,但均未达成一致,无奈老杨夫妻二人来到了司法所寻求帮助。

  AA司法所调查走访后得知,老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通过了解,老杨夫妻二人不愿同大儿子杨甲一起居住生活,而大儿子表示只愿意实际供养老杨,拒绝支付任何赡养费。司法所经过多次组织调解宣传法律做思想工作,大儿子杨甲仍坚守一词:要钱没门,随便你们怎么办。老杨夫妻二人老泪纵横,调解陷入了僵局。为了维护好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不把矛盾上交,畅通解决渠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面安抚好二老心情,一面积极宣传介绍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积极向上级汇报寻求支持,通过司法所初审,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审核通过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了援助律师。

  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大儿子杨甲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自愿承担二老每人每月200元赡养费、按份分担二老医疗费用、为二老居住提供住房条件并履行对二老照顾义务。至此,这起历时半年的赡养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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