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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赡养老父老母

2014-10-0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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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02亿,涉及老年人的赡养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今天是九九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二个老年节,房山法院的卢某法官表示,老年人赡养纠纷...

  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02亿,涉及老年人的赡养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今天是九九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二个老年节,房山法院的卢某法官表示,老年人赡养纠纷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和法律问题。

  儿女也老了

  如何赡养父母?

  张老太今年87岁,育有3子1女,老伴去世后张老太一直独自居住。随着岁数增大,张老太日常做饭等难以自行完成,看到周围有的老人住进了敬老院,自己也想去住,结果3个儿子都反对,谁也不愿意出钱。于是,张老太委托女儿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张老太三个儿子中最大的67岁,最小的61岁,三个儿子均表示自己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基本靠各自的子女进行赡养。后经过法院调解,三个儿子表示愿意轮流将张老太接到家中赡养。

  卢法官说,现在长寿老人越来越多,很多年过6旬的老人都需要承担赡养父母义务,然而这些老人有的身体患疾病,有的没有经济来源,本身还需要自己的子女进行赡养,在履行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时力不从心。对此,老年人可以按照《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直接要求自己的孙辈承担赡养义务。

  儿女假期少

  “常回家看看”如何保障?

  王大爷今年69岁,居住在房山远郊农村,儿子在北京市里上班,经常几个月也不回来。今年7月,老人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个月到原告处看望原告一次。

  接到法院传票之后,儿子大感吃惊,表示自己因为平时工作忙,加之来往不便,有时会疏于探望。法官向被告解释了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子女在精神赡养方面的义务。王大爷的儿子当场向父亲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以后每月至少探望父亲3次。王大爷撤回了起诉。

  案例中的爷俩只是一个住在郊区,一个住在城区,但是有很多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不同的城市,这些“空巢老人”面临精神孤独的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现有的休假、探亲制度没有与时俱进”,卢某以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为例说,该规定写明: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这种假期的规定对于很多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需求而言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建立更加合理的、完善的、能够满足老年人精神赡养需求的假期制度。”

  老人再婚 儿女就可以拒绝赡养?

  金老先生今年67岁,妻子去世已经六年了,儿女都已成家,金老先生一个人生活总感到孤单,因此他有了再婚的想法。经人介绍,金老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单身王女士,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彼此都很满意,于是决定结婚。但此事遭到儿女的强烈反对,他们向自己父亲下了最后通牒:只要再婚,就再不上门,且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坚持自己的意愿与王女士组成了家庭,领了结婚证。

  结婚一年多后,金老先生突然生病,需要住院治疗,但金老先生每月的退休金不足2000元,再婚的老伴也没有收入,二人生活陷入困境。于是,金老先生要求儿女们支付医疗费,却遭到拒绝。最后,金老先生只得将儿女诉至法院。

  卢某说,面对老人再婚,有些子女往往因为面子、财产分配等问题而反对,但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所以,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儿女们干预老人再婚或不尽赡养义务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冒名诉讼 更好赡养还是侵犯权利?

  刘老太今年86岁,育有4子2女。今年3月,刘老太将3子2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开庭时未被列为被告的小儿子赵某作为刘老太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席上的3子2女均对本次诉讼是否为刘老太本人真实意愿提出质疑,因为母亲之前一直住在养老院中,所有费用是子女们平均分摊的,现在母亲已被弟弟接走,他们怀疑是弟弟冒用母亲名义私自提起的诉讼。

  经法院核实,刘老太瘫痪在床多年,失去与人的交流能力。立案当日,赵某拿着母亲的手,在起诉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上按了手印,并持母亲的身份证办了立案手续。赵某辩称,他这样做是想为母亲争取更多的赡养费。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相应制裁,法院最终对其进行了训诫,并罚款5000元。

  “一些人冒用父母的名义提起赡养纠纷的诉讼,往往是为以后多占有父母的财产做铺垫,或者是为了以老人名义对其他兄弟姐妹进行讹诈。”卢某说,这都将引发较为严重的家庭矛盾,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造成严重妨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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