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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相互推诿拒赡养 近八旬老人上法庭维权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09-03 11:25
导读: 常言道:多子多福。然而家住广西环江县洛阳镇XX村年近八旬的残疾老人韦奶奶虽然生育有六个子女,却没有享受到多福的待遇,子女们均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无奈,老人家只能将与其居住相近的四个子女诉至法院,...

  常言道:多子多福。然而家住广西环江洛阳镇XX村年近八旬的残疾老人韦奶奶虽然生育有六个子女,却没有享受到多福的待遇,子女们均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无奈,老人家只能将与其居住相近的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请求维权。8月15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洛阳法庭巡回办案,在村头开庭审理了该案,为老人维权。

  韦奶奶今年已经79岁,生育有三男三女,老大、老六在家务农,老三在县城工作,老二招婿入赘,老四远嫁玉林,老五嫁到思恩镇却与家人常年在外打工。老人含辛茹苦、历尽艰辛将六个子女抚养成人。1997年韦奶奶的丈夫病故后,老人随老三住了几年,后因老二家缺乏劳动力,老人便回家协助老二耕种,老六成家生育孩子后,老人又回家帮助照看孩子。过后因老人体弱多病,经不起日晒雨淋,老三便又将老人接到县城与自己居住,所有开销不由老三负担,虽然老三从无怨言,但老人是看在眼里而疼在心里,便回老家欲给老大、老二、老六轮流赡养,但是三人却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绝赡养老人,而老四远嫁玉林,老五长年在外打工,均不知两人具体情况及住址,难以依靠她俩,在此情况下,为维护合法权益,也使老三能得到公正的对待,老人只能将老大、老二、老三、老六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四人每人每月支付100元生活费及均摊老人患病治疗费用,同时表示放弃了对老四、老五的诉权。

  环江法院洛阳法庭接到案件后,很是重视,通过调查了解和摸底,弄清楚案件基本情况,并向院领导作出汇报。考虑到老人家有眼疾,是个残疾人,而且此次案件很典型,是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案子,可以以案说法,宣传法律。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环江法院决定将案件摆到村头,走进农村,贴近群众,公开审理。

  8月15日上午十时,环江法院与洛阳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江口村全体村干一起来到江口村,利用在村头已经闲置的XX村小学一间教室,布置成审判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主审法官本认为这是一件家庭家庭纠纷,应该可以在法院、镇政府、村委的共同努力下疏通调解,谁知四被告除老三在外培训不能来之外,只有老大到庭应诉,直接导致调解不能。但是案件到此,为尽快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法庭只能缺席审判。庭审经过诉辩双方的起诉、应诉、庭审调查、辩论,最终当庭作出了缺席判决:四被告每人每月支付韦老奶抚养费100元,并均摊韦奶奶因病治疗的所有费用。老大坚决不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事情要最终解决,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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