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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去哪个部门申请

2021-05-0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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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没有生育孩子,但是又特别想拥有孩子,所以就去选择领养孩子,领养孩子是要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的,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那么领养去哪个部门申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领养去哪个部门申请

  1、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

  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门。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

领养去哪个部门申请

  二、如何领养孩子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三、办理领养孤儿公证要注意什么

  1、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2、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3、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领养名义买卖儿童。

  4、领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领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5、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6、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共同领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领养去哪个部门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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