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子女夭折领养一子可否享计划生育奖励?

2014-10-14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收养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收养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9月17日,一位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网友替自己姑父、姑姑向犍为县委书记咨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据网友所说:姑姑、姑父于1963年结婚后曾育一子,但因病夭折,后因身体原因再未生育,于1973年领养一...

  9月17日,一位四川省乐山犍为县网友替自己姑父、姑姑向犍为县委书记咨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据网友所说:“姑姑、姑父于1963年结婚后曾育一子,但因病夭折,后因身体原因再未生育,于1973年领养一子至今,如今姑姑、姑父都已七八十岁,生活也较困难。不知此情况是否能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对于网友的询问,9月26日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做出回复:据相关政策,夫妻依法生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收养子女,其中依法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死亡,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属于奖励扶助对象。该网友的姑姑、姑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证明、子女户籍或身份证明等到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进行申请办理。

收养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586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收养法律师团,我在收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