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怎么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
一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
危害或歧视。具体处理坚持以下原则:(1)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
养的问题,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
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
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
求子女本人的意见。(2) -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
一方的同意。(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4)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同样
享有探望子女的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