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3日,为了争取自己多年来的抚养费,17岁封开少年黎某一纸诉状把父亲告上法庭。近日,封开法院对这宗抚养费纠纷进行了判决,判令其父黎X承担抚养费63180.8元。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7年,当年年初,封开市民杨某与黎X开始交往,并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同居。当年11月27日,杨某生下了儿子黎某。之后,杨某与黎X共同生活,一直没有领结婚证。黎某两岁后,杨某带其外出打工,与黎X分开。期间,杨某母子俩曾要求黎X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一直未果。直至今年4月23日,已17岁的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父亲黎X一次性支付10.8万元作为其抚养费。“你都不是我亲生的,我为什么要给抚养费?”黎X竟然否认黎某是其亲生。
父亲的“六亲不认”让黎某觉得非常愤慨,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黎某遂提出做亲子鉴定。但让人费解的是,声称“黎康不是自己亲生的”黎X却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期间,法院经又审理查明,2000年,黎X将非婚生的黎某户口办理到以其为户主的户口簿里,户口簿上注明其与黎某的关系是父子关系。黎X与另一女子陈某结婚至今。
主审法官认为,尽管杨某与黎X没有领结婚证,但他们在黎某出生前一年租屋同居,而且黎某的户口在黎X为户主的户口簿里。虽然黎X否认黎某是其儿子,但黎某提出亲子鉴定时,黎X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黎某已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其与黎X之间的亲子关系,但黎X未能提出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推定黎某是黎X与杨某的非婚生子。
对此,封开法院依法判决黎X支付抚养费63180.8元给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