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父亲几年未支付抚养费。女儿前往讨要却遭到父亲现任妻子的谩骂,母亲随即前往讨要说法。不料在争吵中,父亲突然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各方均存在过错。
17岁女孩张某的父母于2008年协议离婚,张某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张X每年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2011年,张X组成新家庭,此后一直拒绝支付抚养费。去年12月,张某去父亲的家中催要抚养费,然而迎接她的是父亲现任妻子梅某的谩骂。梅某甚至叫来自己的侄儿对张某进行威胁,张某手指还被划伤,整个过程中张X一言未发。
回家后,张某将事情经过告诉了母亲,李某随即带着张某冲到张X家中讨要说法。情绪激动的李某与张X、梅某发生争吵、抓打。突然,张X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表明张X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本次事件刺激诱发心源性猝死。
今年6月,梅某诉至句容法院,要求张某及其母亲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201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纠纷与张X的死亡存在15%的关联性。李某在女儿手被划伤的情况下,应依法维权,她上门与张X发生吵打,应承担责任。而梅某明知张X的身体状况仍与李某发生争吵、打斗,也存在过错。张X未尽抚养义务导致纠纷产生,且了解自己身体状况而未冷静处理,亦存在过错。综上,应减轻李某的责任。张某在本起纠纷中与张X不存在争执、冲突或其他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梅某258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