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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01-27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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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如果想要选择一种比较和气的离婚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就只能选择协议离婚了,这种离婚方式一般都会签订好离婚协议,把一些相关事项都写进协议书内,做好约定。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则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此时仍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当事人还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除了一些基本个人概括,例如:姓名、年龄、性别、个人居住地、结婚证编号等,还应当正确书写出下列内容:

  1、双方的离婚,完全是出于自愿;

  2、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之后由谁抚养,谁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的物品、现金、债权等分割情况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情况;

  4、其他事宜

  这也是协议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例如:住房问题,如果因为离婚,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和双方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内容。不少家庭对法律的了解的有限,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也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避免出现因为个人情绪问题而感情用事,造成后悔的情况,建议不清楚法律的朋友们,可以去咨询像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也可以由律师根据我们的自己的意愿代写。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二)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四)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五)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大家都知道如果书写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书了,大家在签订之前一定要看清楚约定内容再签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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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可以为我解答一下吗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关于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要注意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要注意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商品房认购协议须同时具备如下两个条件方能生效: 1、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2、房产部门已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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