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