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019-11-07 05: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不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情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他过错,无过错方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的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经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不能得到支持。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一审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答果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在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承担责任的内容: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具体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托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1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