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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2020-07-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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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诉讼离婚虽然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配比较公平,但是由于是诉讼而离婚的,所以诉讼离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离婚费用的。那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条文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二、付不起诉讼费能打离婚官司吗

  对于付不起诉讼费能打离婚官司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付不起诉讼费也可以打离婚官司。

  经济确有困难的离婚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寻求司法救助,申请缓交、少交、免交诉讼费用。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经济困难的的当事人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家庭析产诉讼、继承诉讼的也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证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在立案时应准许缓交诉讼费用。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通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诉讼离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从上文知道,诉讼离婚的费用计算的方法在上文也有说明,尽管是婚姻没有爱情,也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利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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