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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带结婚证么

2021-01-2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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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比较好处理,只需要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并填写好离婚协议,领了离婚证就可以了。诉讼离婚比较麻烦,需要在法院处理,原告需要提交证据,其中一项重要证据结婚证是必须要原件的。那么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起诉离婚要带结婚证么的相关知识吧。

  一、起诉离婚要带结婚证么

  1、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而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的,一般要求男女双方均到场进行拍照才能办理补领结婚证。而离婚诉讼往往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才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愿离婚的一方往往不会配合欲离婚的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这种情况下,欲离婚的一方应如何证明其婚姻关系存在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实务中有当事人反映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该怎么证明婚姻关系存在?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制定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情况。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有可能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档案存放地。

起诉离婚要带结婚证么

  二、离婚诉讼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那么起诉离婚要带结婚证么,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到这。起诉离婚的话结婚证是必须的,而且是要原件才可以。如果没有结婚证法院会按非法同居审理案件。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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