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协议离婚的申请必须是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协议离婚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但是,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当事人事事亲为,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其准备诉讼材料、相关证据、负责在前期与对方沟通等事项。但是开庭时,双方但是必须到场。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存在着例外情况!
1、如果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想在国内办理离婚,国外的一方可以不用出庭,但要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公证。当然,在国内的另一方必须出庭。
2、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便出庭等正当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理由,并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书面说明,经法院准许后,可以委托他人出庭。
3、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离婚案件审理中,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公证的在国外一方、有正当情形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委托代理人到场。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