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2020-10-23 08: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离婚时,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方必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指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二、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多少钱

  首先,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北京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大概是五万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5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