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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2021-05-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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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在我国某些经济不发达、信息闭塞的地区,还是存在包办婚姻的情况,这些地方的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还遵守着传统封建的思想,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那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下面跟找法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如何撤销婚姻登记的相关内容。首先,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并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查验通过的填写撤销书并送报批,审批通过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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