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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撤销重复婚姻登记时效

2019-08-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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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的在离婚前只能够有一次,重复婚姻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大家是否知道行政撤销的时效呢,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行政撤销重复婚姻登记时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行政撤销重复婚姻登记时效

  第二次结婚登记不能改变第一次结婚登记的效力,也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作为夫妻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与他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因第一次结婚登记而确立,第二次结婚登记没有设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改变第一次结婚登记后作为夫妻与他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第二次登记行为系对已经由行政机关确认的法律关系再度进行确认,本身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该登记行为是无效的。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故不存在撤销的可能性,且当事人任何时间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行政撤销重复婚姻登记时效

  二、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结婚登记的证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3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故不存在撤销的可能性,且当事人任何时间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行政撤销重复婚姻登记时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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