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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

2016-09-0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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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人都渴望找到对的人,然后牵手步入甜蜜的婚姻殿堂,相守一生。那么,当甜蜜来临时,您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呢?是否已经结婚手续有所了解了呢?找法网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结婚登记程序。

  本文详细介绍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结婚登记机关,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是最正式最具有科学效力的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结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这三个环节分别要做什么。

  [page]结婚登记程序之申请[/page]

  【结婚登记的申请】

  当事人要进行结婚登记,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那么,结婚登记的申请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呢?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page]结婚登记程序之审查[/page]

  【结婚登记的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为例,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的办理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四个程序。审查的内容包括:

  1.婚姻登记处须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基于婚姻的严肃性与自主性,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只作形式上的审查,对于当事人的身份真伪、身体状况,都由当事人自己查实,而“欺诈”的后果亦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有一段声明:“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程序都只是形式上的程序,不作实质性的审查。特别是对证明材料的审查,只要是原件,并且没有明显的涂改就行。至于该证明材料是伪造还是变造,或者是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都不审查。

  [page]结婚登记程序之领证[/page]

  【结婚登记的结果】

  结婚登记经过申请和审查阶段之后,就到了领结婚证这个阶段了。当然,这必须要在申请和审查都通过才能拿到大红的结婚证。所以,在经过上述两个阶段之后就会出现两种结果:予以登记和不予以登记。

  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总结: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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