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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2012-12-0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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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三)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四)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延伸阅读:新婚姻法全文</font></b>" href="/info/hunyin/hunyinfagui/20110524133973.html" target="_blank">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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