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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2019-10-3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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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

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


  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


  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


  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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