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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0-11-0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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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夫妻结婚生子的时候是需要用到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借取户口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复印盖章,再去计生办盖章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婚者须携带双方结婚证和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的“未婚”须改为“已婚”。申请人为已婚女方,须提供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已婚的,还需要出具双方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时效一周内的尿检报告。

  2、计生部门的“未婚未育证明”

  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未婚未育证明》借取户口本,填写证明表,再去计生办盖章。

  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单位《未婚未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如果您的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借取户口本、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再去民政局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二、计划生育证明的注意事项

  1、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2、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3、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5、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应动员其终止妊娠,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6、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限期终止妊娠,逾期不终止妊娠的,务工、经商的,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直至其终止妊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证明材料还是很多的,然后在准备齐全之后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就可以了,也不要浪费很多时间。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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