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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奖励“弃生二胎” 专家称:易致不公

2014-07-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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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条件却放弃生二胎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独生子女证)的,将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专家认为,...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条件却放弃生二胎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独生子女证”)的,将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

  专家认为,奖励弃生二胎,传递的信息是清晰的,就是担心扎堆生育导致“婴儿潮”,从而对人口增长幅度带来冲击。但这种担心似乎并没有多少根据。

  可生的未必生,能养的却会继续养。而如何抉择,既取决于生育观念,更有抚养成本等经济因素考量。单独二孩政策的最大意图,是调整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现象。奖励弃生二胎,其实也是给地方政府财政人为制造负担。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陕西20岁至34岁之间的生育旺盛期妇女目前已有约470万人。如果符合政策的三成妇女中的三分之二选择不生,这个奖励费用,就是个吓人的数字。

  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开始全面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不少地方也存在着同样的现实问题,解决之,可以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对年龄、胎次间隔等加以限制,而如何做好优生优育,如何平衡城乡医疗、教育资源等,则是更重要更长远的功课。用金钱奖励刺激父母在生与不生之间做出选择,只会加剧城乡差别,导致社会更大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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