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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增至20元

2013-07-2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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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江西省将从今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每人每月4元提高至...

  导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江西省将从今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每人每月4元提高至20元,全省城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居民均可受益。

  新闻: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与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现在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

  自1979年起,江西省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发给儿童保健费每月4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江西省将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省城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居民均可受益。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后,奖励费发放渠道不变,仍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属公务员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列支;事业单位人员从单位经费中统筹列支;企业职工从企业福利经费中列支;农村居民以及城镇无业居民从市、县(市区)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相关链接: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认识误区的解读

  误区一:

  外企私企可以不发放计划生育奖励

  本报就独生子女费是否发放调查了20名职工中,10名为国有企业职工,10名为外企或私企职工。其中,8名国有企业职工表示拿到过2.5元∕月的奖励费用,另2人表示不清楚。而10名外企或私企职工则均表示从没有这笔费用,也不知道该不该有这项费用。

  误区二:

  独生子女费包含在月工资中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麻烦,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双方约定的工资中已包含所有的福利费”等字样;一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上,也会有“补贴”、“津贴”或“福利费”等一栏项目,但是劳动者对这些津贴或福利费等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却一头雾水。不管是在合同中约定福利费已包含于工资中或是在工资单上体现福利费等项目,这些做法显然已经将独生子女费列入员工工资性收入中,且作为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所得税》》》

  ☆北京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有望调高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在北京,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政策现在已无实际意义,建议重新制定奖励标准。比如,让已进入老年期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受到比一般老年人更优待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马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现在各地纷纷调高独生子女的补助费用,北京接下来也要涨。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年将有相应的计划和举措,但是具体的实施还要看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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