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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2019-10-2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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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公证律师处:

  现将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转发你处,请通知所属公证处在办证中参照执行。

  附: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1983〕民2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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