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10-27 19:37
导读:

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公证律师处:

  现将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转发你处,请通知所属公证处在办证中参照执行。

  附: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1983〕民20号)(略)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07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转发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